李仁總戎匾
橫長型木匾,有框有飾花草捲紋飾,四邊拼接,匾面三片拼接,框上金漆內緣白藍,匾面紅色,中行陽文貼字,字皆面有釘上金漆、中行從右而左書「總戎」,上下款陽文木條嵌於匾面,上款「閩浙總督等處地方姚啟聖為」,下款「康熙丁丑(1697)年功加左督李仁立」。
《金門志》記載:「李仁山西鄉人.康熙間,功加左都督,以副將管荊門州遊擊事。」
《荊門州直隸州志》卷七之四/職官志四/荆門營武職表:「游擊康熙三十八年李仁福建行伍。」三十九年即換人。
《浯洲山西李氏族譜》引自《福建隴西李氏家譜》載:「李仁字以議,武會元,官至副將,功加左都督。」文中寫李仁為武會元,也就是在會試第一稱會元。
《金門志》載以副將管遊擊事,《荊門州隸州志》也是載游擊,李氏族譜則載為副將,而匾則為總戎,總戎也就是總兵。清朝綠營,軍階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、總兵、副將、參將、游擊、都司、守備、千總及百總。清初,總兵無定品,系左右都督、同知各銜,乾隆十八年(1735),始定品秩。
清對五品以上官員的曾祖父母、祖父母、父母及妻室之殁者,以皇帝的誥命追贈封號,叫誥贈,生為封死為贈。在其家族珍藏的聖旨中可知,李仁曾祖李賜誥贈榮祿大夫左都督管湖廣荊門營游擊事,曾祖母黃氏謚慈慎,累贈一品夫人,祖父李欽誥封榮祿大夫左都督湖廣荊門營游擊事,祖母蔡氏貤贈一品夫人。父李京誥贈榮祿大夫左都督管湖廣荊門州游擊事,母黃氏誥贈一品夫人,李仁敕封榮祿大夫副將兵,妻曾氏謚淑勤,勅封一品夫人,在其李氏家廟內神主則為「皇清勅封榮祿大夫副總兵諱仁李公暨一品夫人淑勤曾氏神主」。其祖母貤贈,清代封贈制度中,文武官員以自己所應得的爵位官階,呈請改授與親族尊長,稱為「貤封」
若其人已死,則稱為「貤贈」。《清稿史》載:綠旗營。封贈官階屢變。初制正、從一品榮祿大夫。
姚啟聖(1623年-1683年),字熙止,齋號憂庵、憂畏軒。浙江會稽縣人,清初入隸鑲紅旗漢軍,因戰功官拜兵部尚書、太子太保。匾上的時間點姚啟聖已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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